首次增加
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8月29日,草案提請第五次會議二次審議,并在31日下午,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
根據新個稅法,個稅起征點擬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將以年單位征收合計6萬元)。
首次實行綜合征稅
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時候,不僅僅要計算起征點,稅率;還要考慮是否具有專項扣除等其他可抵扣稅費。目前暫時還未公布年終獎的具體計算方式,因此仍沿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此次修訂的內容,增加了專項扣除,也就是說,個人所得稅的繳納額度不僅僅要看收入端,同時也要看支出端,是一個“綜合征收”的概念。對于同樣的收入,但對于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年齡差別,所繳納的稅額也存在差別。
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月
現行稅法判定居民/非居民的標準為是否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此次個稅改革重新明確了稅收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 無住所但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居住>= 183天;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 無住所且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居住 < 183天。
因此,作為居民,我們可以按找年度來計算個稅。這意味著,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人,都可以不用繳納個稅。
2017年納稅人口約為1.54億,個稅改革施行后,2018年納稅人口將降為1.02億;納稅人口比重由38%減至24%。尤其對于二線城市以下的納稅人而言,或將全部免除個稅繳納。這對推進居民“消費升級”,有著重大意義。
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相比提高起征額,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的減稅力度對于中等收入人群來說更大。
我國現行的是從3%到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新個稅法對此做出了修改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擴大3%、10%、20%三擋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擋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個稅起征點的提升將使較低收入人群受益,而優(yōu)化稅率結構和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將使中等收入人群受益。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將改變當前的納稅格局;
尤其是月收入在5000-14000元的群體,平均稅率和應納稅占比下降幅度最大;
而此前作為第二大納稅主體的8000-14000元群體占比從27.1%下降至19.4%,接近最高收入群體的納稅總額。
優(yōu)化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的最惠人群為中等收入人群。相比免征人群的免納稅額最高為45元,而擴大稅率級距使中等收入人群的最高減稅額度遠遠高于45元。
增加反避稅條款,維護國家稅收權益
此次新個稅法還增加了反避稅條款,目的是為了堵稅收漏洞,防止個人運用各種手段逃避個稅。
為了堵塞稅收漏洞,維護國家稅收權益,參照企業(yè)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guī)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yè)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規(guī)定稅務機關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稅改的核心理念是追求公平,而一些個人利用個人手段而逃避個人所得稅的行為,嚴重侵害了一般納稅人的利益;因此此次增加反避稅條款,旨在解決社會的矛盾,進一步促進社會公平。
綜上,此次稅改的基本目的是為了社會公平,提高個稅起征點,擴大較低收入級距以及增加專項附加扣除,這三點主要是為了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納稅壓力,同時對高收入人群采取的納稅條件不變,旨在將主要納稅收入由低收入人群轉嫁給高收入人群,實現收入的再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統(tǒng)一將勞動性所得施行綜合征稅,是為了統(tǒng)一稅率,降低征稅成本;進一步防止個人通過改變勞動性所得性質來避稅。增加反避稅條款,維護國家稅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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