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qū)域消防安全評估流程
1、信息采集
在明確火災風險評估的目的和內容基礎上,收集所需的各種資料,重點收集與區(qū)域安全相關的信息。
2、風險識別
火災風險源一般分為客觀因素和人為因素兩類。
(1)客觀因素包括:氣象因素引起火災、電氣引起火災、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火災。
(2)人為因素包括:用火不慎引起火災、不安全吸煙引起火災、人為縱火。
3、評估指標體系建立
區(qū)域火災風險評估可選擇以下幾個層次的指標體系結構。
(1)一級指標:一般包括火災危險源、區(qū)域基礎信息、消防力水平和社會面防控能力等。
(2)二級指標:一般包括客觀因素、人為因素、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滅火救援能力、消防管理、消防宣傳教育、災害抵御能力等。
(3)三級指標:一般包括易燃易爆危險品、燃氣管網密度、加油加氣站密度、電氣火災、用火不慎、放火致災、吸煙不慎、溫度、濕度、風力、雷電、建筑密度、人口密度等。
4、風險分析與計算
火災風險分級和火災等級的對應關系為:
(1)極高風險/特別重大火災、重大火災。特別重大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重大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高風險/較大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中風險/一般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5、確定評估結論
6、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