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消防車登高操作是指消防登高消防車靠近工程主體建筑,開展登高作業(yè)和消防隊員進入高層建筑內(nèi)部搶救被困人員和撲救火災的操作空間。高層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復雜多樣,增加了生命救援、消防滅火的難度,特別是在平面設計中對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考慮不周,一旦發(fā)生火災時消防車很難第一時間靠近主樓實施救援,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和火災損失。結合工作經(jīng)驗,談談當前高層建筑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在設計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1、設計的登高消防車操作空間不滿足登高作業(yè)救援的要求
供登高消防車操作的高層建筑一面與其它建筑之間的間距,并不僅僅滿足與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要求即可,還要考慮消防車轉彎半徑、登高消防車的操作空間與周圍建筑的距離。例如:兩幢一類高層建筑之間只需要滿足13米的防火間距,但13米的間距顯然是很難滿足大型登高消防車的操作要求的。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的車輛交會、考慮到登高車的支腿跨距和安全救援,還要考慮到登高操作場地與主體建筑不宜小于5米,故應適當加大;同時,登高作業(yè)場上空舉高車作業(yè)幅度范圍內(nèi)不能有架空管線和高大樹木、路燈等障礙物;在消防登高作業(yè)場地附近,應設有供消防車取水的設施,如消火栓等,并且在該范圍內(nèi)不得設有影響消防車??康牡叵萝噹?、人防工程的出入口等。
2、消防登高面范圍內(nèi)的裙房進深不應大于4米
對高層建筑裙房的限制是必要的,建筑師在對建筑外觀及造型設計時必須從消防安全的角度引起重視。對于登高操作立面底部設裙房的高層住宅,應遵循“每戶都能救援”的原則布置登高操作立面,對其底部的裙房進深尺寸嚴格控制在不大于4米,確保登高消防車能夠靠近高層建筑主體,消防人員進入每戶開展滅火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范圍內(nèi)應有直通住宅疏散樓梯的出入口和每戶的救援窗口設計。
3、登高操作立面在設計時應為滅火救援創(chuàng)造條件
目前許多高樓為了體現(xiàn)造型在外墻上增設了許多框梁構架或是僅僅為了采光通風而設計成山型、凹型建筑,因其凹口寬度比舉高的載人平臺還小,使得云梯平臺根本無法與建筑的開口搭接,造成消防隊員既無法進入建筑物內(nèi),其他人員也無法從建筑物內(nèi)撤出。因此,登高操作面長度應適合實際情況,且不宜太短太零碎。在登高操作立面上盡可能設有陽臺或較大的開窗,設計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等有利條件。一旦發(fā)生火災時,這些設計能使消防隊員快速進入,也利于消防隊員從外部觀察火源、火勢及向著火部位射水滅火,及時救援屋頂平臺被困人員等。因此,在進行高層建筑登高立面設計時,也要結合今后的實際滅火操作的需要進行充分考慮。
4、登高操作面其它要求
登高場地、消防車道及其下面的建筑結構、管溝、暗溝和水泥蓋板等,應能承受重型消防車的壓力,高層建筑登高場地的綠化宜采用硬地鋪裝;考慮到玻璃幕墻的光污染,以及對火災時玻璃幕墻大面積脫落對疏散人群和消防隊員的危害以及會造成轟燃或者加速蔓延等作用,在高層建筑的消防登高操作面上,不宜采用玻璃幕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