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東南2024年初中級經濟師考試需進行考后資格審核,審核時間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初、中級)黔東南考區(qū)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人員開展資格復審的通知
2024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成績已公布,現(xiàn)將黔東南考區(qū)達到國家合格標準資格復審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黔東南考區(qū)參加2024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各個科目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3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內),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點: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中心人事考試服務一科(地址:凱里市永樂路23號)。
3.聯(lián)系電話:0855—8221416。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原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2.學歷證書(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從事達到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原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5.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如因特殊情況本人不能親自前來復審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復審的考生,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考生本人授權委托書1份,委托書上寫明原因加蓋手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注:請成績合格考生按照以上順序自行備齊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
四、其它事項
1.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28357)查詢考試成績。
2.復審合格人員方可領取資格證書;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資格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考后復審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考后復審處理。
3.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并合格的,成績無效,并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4.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與考試報名時填寫內容相符。
5.發(fā)放證書的時間及相關事項將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
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文章來源: 黔東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文標題:2024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初、中級)黔東南考區(qū)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人員開展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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