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fā)[2009]9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
根據2009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會計職稱)考試情況的統(tǒng)計分析,經與財政部有關部門協(xié)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級、中級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來源:www.examda.com來源:考試大采集者退散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來源:www.examda.com
二、請按照上述合格標準對各級別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管理機構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7月30日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fā)放相應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fā)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