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滁州市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做好2013年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1、戶籍在滁州的申請人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其申報材料由滁州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2、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其申報材料由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二、相關要求:
1、應屆畢業(yè)生申請教師資格,可以在畢業(yè)前最后一個學期,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由就讀學校相關部門統(tǒng)一組織,向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
2、全日制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教師資格,原則上要求“申請任教學科”要與其“所學專業(yè)”一致,如確需跨學科申請,應參加申報任教學科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3、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yè)生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直接認定所學方向學科教師資格;全日制修學教育管理碩士畢業(yè)按本科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認定教師資格;全日制修學學前教育、小學教育教育碩士,只能分別直接認定相應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要參加教師資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4、持證人的教師資格證書如果遺失,應向原發(fā)證機關提出補發(fā)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申請補發(fā)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者應提交以下材料:⑴《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一式二份;⑵《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⑷申請補發(fā)教師資格證書的,需提交刊登在公開發(fā)行的報刊上自刊登之日起已滿一個月的證書遺失聲明原件。
三、關于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有效范圍說明:
1、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方可獲得)的申請人員,在我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上述合格證明中標明的考試類別與其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一致時,無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及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2、參加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均合格者,在我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只需參加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申請認定初中、高中與中職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申請人所申請的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申請人報考的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所考學科一致。筆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兩年。
3、參加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部分科目成績合格者,在我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按照規(guī)定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及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四、根據國家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安徽省擬于2013年下半年進入改革試點。屆時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將實行國家統(tǒng)考,具體實施方案另行發(fā)布。
五、申報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必須網上填寫完整后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并貼好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提供正反兩面復?。?。
3、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提供主頁和本人頁)。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表內第8項無工作單位者須由公安派出所填寫并加蓋公章)。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提供與申報類別相關的學歷證書)。
6、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報人員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安徽省自學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報人員(不含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成人教育、函授、夜大、遠程教育等)可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但應提交在校期間全部學業(yè)成績單里記錄有“實習”或“專業(yè)實習”、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的學籍表(須加蓋學校教務處或檔案存放單位人事部門的公章)。
8、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報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9、申報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須提供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提供近期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張(須與網上報名上傳用的照片同底)。
11、《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一份。
請申報人員務必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身份證、戶籍材料證明、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學歷證書、教育學及心理學合格證或成績證明、普通話水平證書等復印件用A4紙復印,連同《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依次裝訂成冊在現場確認時提交給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否則不予受理。
六、時間安排
1、公布信息:自4月1日起,在新聞媒體和滁州教育網上公布教師資格認定相關信息。申報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教師資格認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知悉認定條件。
2、網上申報:4月15日—4月25日,申請人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考試通過且已經能查詢到“考試合格證明”編號)的申請人員,應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申報人員務必使用自己常用的“電子郵箱”,以便找回登錄所需密碼。
3、現場確認:5月6日—5月10日,網上報名成功的申報人員按規(guī)定到戶籍所在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材料,現場確認。網上報名成功后必須經現場確認后,報名系統(tǒng)方能生效,未進行現場確認的申報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4、體檢要求:申報人員網上報名成功后,具備申報條件的可持《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下載網址http://link.233.com/27741/jszg/),到政府舉辦的二級或三級醫(yī)院進行體檢。在現場確認時將體檢結論為合格的加蓋公章的體檢表(體檢表上照片也必須加蓋醫(yī)院相關公章方為有效),報送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現場確認未通過的以及未能出具合格體檢證明的申報人員所產生的體檢費等一切費用或損失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5、組織測試:5月20日—5月31日,各級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負責對申報人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進行測試。
6、公示結果:6月20日前各級教育信息網上公示認定結果。
7、發(fā)放證書:7月31日前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聯系電話:0550-3036025
滁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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