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表及證書發(fā)放的通知
各位學員:
2011年7月23日,由我局組織的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考試已圓滿結束,現(xiàn)將考試成績及證書發(fā)放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位學員根據自己的準考證號自行查詢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考試成績表,成績查詢請看附件一。
二、請成績合格者(60分為合格)的學員,憑本人的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和畢業(yè)證復印件到惠州市教育局四樓教師繼續(xù)教育科領取“兩學”課程合格證書。發(fā)證時間為2011年8月15日起的二個月內領?。ㄓ馄诓活I,合格證書將不代為保管),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需別人代領證書的學員,代領人必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以及考試學員的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和畢業(yè)證復印件。
四、如果考生對成績有疑問,可按以下步驟復查教育學、心理學成績:
1.申請
可在成績公布當日起到8月11日前(工作日內)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準考證,到市教育局四樓教師繼續(xù)教育科提出復查分數的書面申請,并請自行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復查教育學、心理學成績登記表》(見附件2)申請查分。注意!不可別人代查分數,逾期不再辦理核查工作。。
2. 復查
由市教育局組織專人負責對評卷老師的原始打分進行重新核算。查分只重新核算分數,復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寬嚴問題。核算有誤的,無論是正誤差還是負誤差,均予以改正。
3 處理
在受理復查分數的書面申請的五個工作日內,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有誤的考生,市教育局將對其分數進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績由專人負責通知考生本人。復查后,分數無誤的考生也會由專人負責通知考生本人。
附件一: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 《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表
附件二:復查教育學、心理學成績登記表
惠州市教師培訓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