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國1990年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并締結了雙邊的《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2007年兩國交惡,甲國先宣布將其駐乙國的外交代表機構由大使館降為代辦處,乙國遂宣布斷絕與甲國的外交關系。之后,雙方分別撤走了各自駐對方的使館人員。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B.乙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C.上述《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終止執(zhí)行
D.甲國可以查封沒收乙國使館在甲國的財產(chǎn)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察的是條約終止和暫停實施的原因。根據(jù)“國家主權”和“主權平等”原則,雙方都有權自主決定外交關系的存續(xù)和終止,因此,兩國的行為并沒有違反國際法,不用承擔國家責任。故AB錯誤。國際法上,條約的終止和暫停實施的援引主要有條約本身規(guī)定;條約當事方共同的同意;單方解約和退約;條約履行完畢;條約因被代替而終止;條約履行不可能;條約當事方喪失國際人格;斷絕外交關系或領事關系;戰(zhàn)爭;一方違約;情勢變遷等十一項。本題所述的情況屬于斷絕外交關系,所以雙方締結的《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終止執(zhí)行。因此C正確。乙國使館財產(chǎn)是乙國的財產(chǎn),甲國無權查封和沒收。故D錯誤。
相關推薦:
更多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