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產分割
遺產的分割是指繼承開始后多個繼承人分配遺產,從而取得各自應繼承份額的行為。
遺產的分割具有以下特征:
1、它只能在繼承開始后進行;
2、遺產分割的對象只能是遺產;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3、只有在存在多個繼承人的情況下,才會產生遺產分割的問題。
分割遺產應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1、遺產分割自由原則。在法律沒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繼承人可隨時行使遺產分割請求權,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預。
2、保留胎兒繼承份額原則。該原則要求在遺產分割時,如果有胎兒,則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的遺產份額一般應由其母親代管。
3、互諒互讓、協(xié)商分割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堅持依法辦事的前提下,各繼承人之間應該相互體諒、謙讓,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妥善解決遺產分割問題。
4、有利于生產、生活與不損害遺產使用價值原則。在分割遺產時應充分考慮遺產的性質和繼承人的特點,在盡量不損害遺產的使用價值的基礎上實現(xiàn)物盡其用的目標。
分割遺產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考試大論壇
1、實物分割法,當遺產為可分物時,按各繼承人的應繼承份額對遺產進行實物分割。
2、變價分割法,即將遺產出賣換取價金,由繼承人分取價金。來源:www.examda.com
3、補償分割法,繼承人取得某項遺產的價值超過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時,該繼承人將超過部分作價補償給其他繼承人。
4、保留共有法,在遺產不宜分割并且繼承人同意不分割的情況下可以不分割遺產,保留各繼承人對遺產的共有權。
二、被繼承人的債務清償
(一)被繼承人債務的確定
被繼承人的債務是指被繼承人個人生前依法應該繳納的稅款、罰金以及應由他個人償還的合法的財產性債務。被繼承人的債務大致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公法領域中的財產義務;
第一類是私法領域中的債務。
被繼承人的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在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取得遺產的人應該在取得的遺產份額實際價值之內來清償債務。
確定被繼承人的債務應注意以下問題:
1、應區(qū)別被繼承人的債務與其家庭共同債務。家庭共同債務是指為了家庭成員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債務,這種債務應由家庭的共有財產來清償,不能以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全部清償。家庭共同債務中應由被繼承人清償?shù)牟糠謶_定為被繼承人的債務。
2、應區(qū)別被繼承人的債務與以被繼承人個人名義欠下的債務?,F(xiàn)實生活中,并非所有以被繼承人的名義欠的債務都是其個人債務,以下兩種債務雖以被繼承人的個人名義形成但不應完全歸為被繼承人的債務:
?。?)以被繼承人名義欠下的家庭債務。
?。?)因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被繼承人迫于生活需要以個人名義欠下的債務,這種債務應先用遺產清償,對不足部分繼承人仍然負有清償義務。
3、應區(qū)別被繼承人債務與繼承費用,繼承費用應當從遺產中支付,而不屬于被繼承人債務。
(二)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原則
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應遵循下列原則:
1、以接受繼承為前提的原則。繼承人只有在接受繼承時,才依法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這是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體現(xiàn)。
2、限定繼承原則。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應以其取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部分可以不予償還。
3、保留必留份原則。如果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shù)倪z產。這是養(yǎng)老育幼原則的體現(xiàn),也是保障人權的必然要求。
4、連帶責任原則。雖然我國繼承法沒有規(guī)定各繼承人對遺產債務承擔何種責任,但由于遺產在分割之前屬于各繼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個繼承人應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有序清償原則。這一原則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
?。?)在多種取得遺產的方式并存的情況下,處理的方法是
第一步: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
第二步:如果不足清償時,再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第三步: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受遺贈的,那么就只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清償。
?。?)在多種被繼承人債務并存的情況下,應按一定順序清償。方法是:
第一步:清償具有優(yōu)先權的債權,比如工人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用遺產進行了擔保的債權等;
第二步:然后清償普通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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