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兩個月的時間內(nèi),以講義為核心,進行針對司法考試的高效復習。
烏鴉在大學階段是學醫(yī)的,在兩個月的司考集中復習中也并非十分用功,因為找到了適合自己的方法,最后取得了391分的成績,所以通過《講師大盤點》、《烏鴉歸來記》等文與大家交流經(jīng)驗。
有不少同學短消息問烏鴉,講義式復習的注意細節(jié)是什么,怎樣把握思路,故烏鴉開專帖進行論述,不會太長,請大家耐心看完,并參與討論,多提意見。
直入主題,講義式復習的價值核心是什么?
如何用講義式復習過司考有兩點個重要點:
1、反復灌輸以期高效記憶;2、拆分組合以期深刻理解。
要點一,講義式復習的第一個要點也隨之產(chǎn)生,即對單一部門法復習時間的把握。聽過錄音的同學一定有如此的感受,耗時長,易忘,以至很多同學一部兩天的課程耗時四天甚至更長——這是極為不可取的,因為講義式復習的價值核心正是在短時間內(nèi)將一個完整的部門法體系植入你的頭腦中,并在之后不斷強化鞏固,一部部門法耗時越長,其不僅效率低而且效果也十分不好。對于講義式復習,三天打魚兩天曬網(wǎng)的效果甚至比五天近海捕魚的效果要好。
要點二,老師的思維體系不是自己的,所以一遍的灌輸不僅不足以記憶,也不足以理解,而最佳的理解方式是整理筆記以歸納么?不,是重新選擇錄音以復讀,這一過程不僅是以往知識點的復現(xiàn),而且是兩位老師知識體系拆分組合的過程,是自身知識體系形成的過程。但是,有一點必須注意,在第二講時你必須使用第一講的講義,這將是一個易于混亂的,但正是這種沖突加深了你的理解,而且,這個過程并不耗時,也并不感到疲憊。
要點三,講義的選擇。烏鴉說過,表格式的講義最佳,一般內(nèi)容是齊全的,請放心。教材和法條式也可供選擇,但填空式講義一定要果斷放棄,你可以聽這位老師的課,但不能用這本講義。好講義的代表有:刑法-劉鳳科,民法-鐘秀勇,行政法-林洪潮,刑訴-楊雄,商經(jīng)-鄢夢暄,三國法-楊帆,理論法學-張龍(此君講義比講課要優(yōu)秀)等。
學法網(wǎng)論壇上有很多同學仍在揪心老師選擇的問題,烏鴉說:你們走彎路了。老師之間確實有水平的差異,但在課程后不可能直接導致質(zhì)變,也更不存在脫胎換骨一說。輔導機構也不是盡請講師,且每位老師都有值得稱道的地方(額,某位民訴老師除外)。抓緊時間,完成學習計劃才是正道。
要點四,講義的使用。講義是用來背的么?有很多同學也走了彎路,真的,你們錯了。烏鴉不反對背誦,但對于在距離考試只有兩個月,孤注一擲使用烏鴉——講義式復習法的同學又有多少時間呢?所有部門法過一遍就要近一個月,還要做做真題,還要準備卷四,還要像《烏鴉賣萌記》中那樣去娛樂自己,十本講義,七八百頁,你背的下來么?何況,人是有惰性的,三分鐘熱度就放棄了。
講義是用來“翻”的。七八月,即使講義整理好了,也不會有太多時間去看,因為其他部門法還沒結束呢。只有到了九月,我們才能開始“翻”講義。它是指,不再追求深刻的理解,也不追求深刻的記憶,而是在短時間內(nèi)將司法考試繁雜的內(nèi)容印入腦海,追求短時記憶的過程——用一周時間,將所有部門法講義“翻”著過一遍,有印象,這就夠了。
要點五,講義式復習是有缺點的。最致命的缺點是它利于學習知識點,但仍未解決司考解題難的問題,這就需要我們想方法克服。所以烏鴉提到了真題(點擊進入做真題),因為適度的操練是有必要的。還有呢?呵呵,是輔導機構的沖刺班,烏鴉的真題只做了半套,沒有過其他練習和模擬,就是靠那四天的題海突擊摸到各部門法解題的門路,其實,沖刺班的講題比劃重點要重要的多,同學們不要本末倒置。最有名的,莫過于劉鳳科沖刺90題,神啊,救救烏鴉吧,地獄和天堂般的半天。
講了這么多,有同學可能會偷笑,哪家輔導機構不都是發(fā)講義的,烏鴉不會是拖吧?其實不然,在輔導班上同學間的學習方法也各不相同,重視講義的只有一小部分,而方法也與烏鴉不同。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因為他們已經(jīng)長時間學習過《講座》,《法條》或《三大本》了,上課本身只起輔助作用,即使重視課程,也是錄音為主講義為輔——他們更信任磚塊樣的書籍,也確實犯不著像烏鴉一樣冒險。烏鴉也認可這種方法,但它需要長時間的準備和積累,否則散亂而不深刻的記憶會在考場上一敗涂地(司考的干擾項太具有迷惑性了)。
回到篇首那句話,講義式復習是基礎薄弱,仍未有效啟動復習進程的同學的放手一搏,它對于功底扎實,已經(jīng)順利完成自身計劃的同學是不適用的。講義式復習的實質(zhì)是如何在兩個月的時間內(nèi),以講義為核心,進行針對司法考試的高效復習。
全國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準考證主證及副證領取時間匯總(7.2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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