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習司法考試真正重要的是:“學到的就是要考的知識”。讀司考書籍、聽老師講課、做練習的最終目的是通過司考,直接目的是掌握司法考試要求掌握的知識。所以,高效的學習特別需要針對性、目的性。
司法考試學習的針對性、目的性有兩大來源:
一是歷年真題,重者恒重,對哪個部門法無從下手時,看看歷年真題吧,無非就是那些知識點,有時還可以依據歷年真題推測尚未考過的知識點。
二是今年的考綱,因為今年的考綱對每個知識點都標注了掌握程度、內容,到目前為止,司考大綱還沒有出來,建議大家可以及時關注考試吧司法頻道的信息。
學習方法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適合不適合之分,也是講針對性的問題。同一個知識點,看書、聽課、做題完全都能達到掌握的目的,只要你能理解書的內容,聽得懂老師的講授,題目做得明白。每個人都不一樣,有的人光看書就知道了,有的人聽老師講課比較興奮,還有的做做題就明白考點是什么。這個因人而異,根據自己的特點靈活掌握。
2、定計劃計劃很重要,“預則立、不預則廢”
首先,司法考試考察內容繁多,沒有計劃,下手難,進度更難以掌握,這就像工程一定要有藍圖一樣。
其次,有的人讀著讀著突然發(fā)現還有好多沒念而時間卻不多了,馬上就手足無措,剩下的時間就在惶惶中度過了。所以有個計劃就會不慌不忙,可以穩(wěn)定軍心,平靜心情。再次,一步步完成計劃,可以不斷增強自信。
最后,制定計劃并經常核查檢討,能夠保持一定程度的緊張感,保持高效的學習狀態(tài)。 當然,計劃要留有余地,以便宜行事;計劃不適合自己目前的狀態(tài),也應及時更改。
3、心理上的準備
(1)心理暗示。不斷跟自己說積極向上的話,激勵自己。但是注意要同時保持兩種心態(tài):必勝的信念、輕松的心情。前者從以前的成功或自我暗示而得到的自信中獲取,后者可以從時刻暗示自己不在乎輸贏中獲取。
?。?)平靜應考,正常發(fā)揮。付出不一定成功,但成功必然需要付出,我們必須保持一顆平常心,坦然迎接司考。良好的心態(tài)有助于我們在考場上的發(fā)揮。
更多推薦:
登錄考試大會員中心,體驗全新考試應用,助您快速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