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甲請乙為其在丙家盜竊時望風,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約定前往丙家,乙在門外望風,甲進入丙家后,見丙一人在家,便對丙實施暴力,搶劫了丙的1萬元現(xiàn)金。對本案應如何認定?
A.甲乙構成搶劫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盜竊罪范圍內(nèi)構成共犯
C.甲與乙都成立搶劫罪
D.甲成立搶劫罪、乙成立盜竊罪
【正確答案】 BD
【答案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題所述情形屬于超過共同犯罪故意的實行過限。所謂實行過限是指二人以上事先謀議實施某種犯罪,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個別共同犯罪人超出約定的范圍,實施了其他犯罪,對于該其他犯罪行為,只能由實施該罪的行為人負刑事責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對此不負共同犯罪的責任,即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圍的犯罪,不構成共同犯罪。據(jù)此,甲、乙合謀盜竊,因此在盜竊罪范圍內(nèi)構成共犯。但是甲進入丙家后,超出原來的犯意,實施了搶劫行為,構成搶劫罪,乙對甲的搶劫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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