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金制度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者必須按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保證金的作用好象杠桿,讓我們可以用少量資金做大生意。另外,由于保證金節(jié)約了投入成本,期貨交易的投資回報率也相應的被放大了。
2、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該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即每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3、漲跌停板制度
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以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4、強行平倉制度
交易所對違規(guī)者的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符合以下條件的:
結算準備金小于零,并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補足的。
持倉量超出其限倉規(guī)定的。
因違規(guī)受到交易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5、實物交割制度
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guī)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
6、大戶報告制度
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guī)定的頭寸持倉
限量80%以上(含本數(shù))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
7、持倉限額制度
期貨交易所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shù)量進行限制,為了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于少數(shù)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