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法律責任★
第九十二條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接受未辦理開戶手續(xù)的單位或者個人委托進行期貨交易,或者將客戶的資金賬號、交易編碼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給予警告,單處或者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五條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chǎn)評估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報告義務,提供或者出具的材料、報告、意見不完整,責令改正,沒收業(yè)務收入,單處或者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六條未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派出機構批準,任何個人或者單位及其關聯(lián)人擅自持有期貨公司5%以上股權,或者通過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等方式成為期貨公司股東,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警告,單處或者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測試試題: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非法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jīng)營機構,或者擅自從事期貨業(yè)務,或者組織變相期貨交易活動的,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
A、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B、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20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C、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D、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答案】ABC
【解析】根據(j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78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非法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jīng)營機構,或者擅自從事期貨業(yè)務,或者組織變相期貨交易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20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