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注意事項:
1、考試成績已全部合格(含累計合格)的考生,請于2011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qū)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wǎng)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考試年份、名稱、考生姓名、報名序號。
2、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順延到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到考評中心補交。
3、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考生領取合格證書(含合格證明)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