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補辦(換發(fā))所需材料:
1、在當地日報公告聲明原證書作廢的報紙原件(整版報紙)一份。(遺失聲明格式:姓名××參加××年度××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編號××××,證書已遺失,聲明作廢。)
2、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兩寸彩色證件照一張。
4、《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除外)。
5、本人簽字的《沈陽市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補辦(換發(fā))申請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
6、換發(fā)證書的考生需將作廢證書交回。
二、受理時間、地點
1、受理時間
按照《沈陽考區(qū)證書補領、補辦(換發(fā))時間》(見附件 )受理考生補辦(換發(fā))證書申請和新證書發(fā)放。
2、受理地點
沈陽市人社局考試辦二樓報名大廳審核發(fā)證窗口(沈陽市沈河區(qū)八緯路23號)。
咨詢電話:12333。
三、新證書領取相關要求
1、補辦(換發(fā))證書的考生可登陸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www.syhrss.gov.cn/rsks)查詢證書是否可以領取。
2、考生領取新證書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如他人代為領取證書,還需攜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背面復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2015年沈陽考區(qū)證書補領、補辦(換發(fā))時間
月份 |
辦理日期 |
1月 |
2015年1月28、29日 |
2月 |
2015年2月25、26日 |
3月 |
2015年3月25、26日 |
4月 |
2015年4月29、30日 |
5月 |
2015年5月27、28日 |
6月 |
2015年6月24、25日 |
7月 |
2015年7月29、30日 |
8月 |
2015年8月26、27日 |
9月 |
2015年9月23、24日 |
10月 |
2015年10月28、29日 |
11月 |
2015年11月25、26日 |
12月 |
2015年12月30、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