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考生:
2015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現(xiàn)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100分 | 60分 |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72分 | |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 公路工程 | 均為120分 | 66分 |
水利水電工程 | 66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66分 | ||
建筑工程 | 66分 | ||
礦業(yè)工程 | 66分 | ||
機電工程 | 66分 |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揭陽市報名點”的考生,請于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揭陽市榕城區(qū)建陽路中段原勞動保障大樓三樓304送交資料。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nèi),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nèi),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4.從事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單位已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項目經(jīng)理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專業(yè)”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已取得某一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
2.《代辦委托書》
揭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