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查分工作:
根據國家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文件和《貴州省人事考試查卷暫行規(guī)定》規(guī)定,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查分僅限于主觀題科目。客觀題科目考試除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或參加考試但成績?yōu)槿笨?、違紀這三種情況的考生可以申請查分外,其余情況均不受理客觀題科目的查分申請。
考生必須在考試成績公布后的20天內,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中需包括以下內容:姓名、身份證號、考試名稱和時間、需查分的科目、準考證號、查分理由、聯系電話,并帶考生準考證、身份證前往辦理。
辦理部門: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信息部(貴陽市毓秀路27號省人才市場1102室)
查分結果待成績主管部門回復后,由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
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補發(fā)工作:
考生需在正式出版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后才能辦理證書的補發(fā)手續(xù)。
補發(fā)證書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書面申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聯系電話;
2、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
3、請他人代辦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代辦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證書補發(fā)工作在材料交齊后3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地點:貴陽市毓秀路27號省人才市場1樓大廳2號窗口
三、職稱外語成績證明出具工作
(一)國家合格證書遺失者可申請出具該年成績合格證明,省內合格證書遺失者僅出具當年成績合格證明;
考生需在正式出版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后才能辦理出具證明手續(xù)。
證明出具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書面申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聯系電話;
2、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
3、請他人代辦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代辦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證明出具工作在材料交齊后3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成績分數證明僅出具當年度取得省內合格的(當年度達到國家合格的不再出具成績分數證明)
證明出具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準考證和聯系電話;
2、請他人代辦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代辦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3、證明出具工作在材料交齊后3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地點:貴陽市毓秀路27號省人才市場1樓大廳2號窗口
四、補辦執(zhí)業(y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證書需提供材料:
1、在省級以上的報刊上刊登遺失啟示,報刊上必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考試年月日、考試名稱、專業(yè)名稱、考試級別。
登報樣式:***(姓名)***(身份證號)遺失***(考試年月日)***(考試名稱)***(專業(yè)名稱)***(考試級別)證書,申請作廢。
2、身份證復印件。
3、電子證件照片。照片要求:照片文件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證件照(2.5cm×3.5cm),大小約10KB,底色為白色)。
4、資格考試證書補辦申請表(見附件),會計和建筑類考試相關廳局蓋章。
以上材料每年12月25日前交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考務一部(貴陽市毓秀路27號省人才市場10樓1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