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7000 建設工程質(zhì)量法律制度
1Z307050 建設工程質(zhì)量保修制度
核心考點一、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 |
基礎設施工程 | 合理使用年限 |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 | |
房屋建筑的主體結(jié)構工程 | |
屋面防水工程 | 5年 |
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 | |
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 | |
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 | 2個采暖期、供冷期 |
電氣管線 | 2年 |
給排水管道 | |
設備安裝 | |
裝修工程 | |
建設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竣工驗收合格之日。 |
核心考點二、缺陷責任期的確定
項目 | 內(nèi)容 | |
缺陷的概念 | 是指建設工程質(zhì)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 |
缺陷責任期 | 一般為1 年,最長不超過2 年,由發(fā)、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 |
起算日期 | 1)一般情況 | 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 |
2)由于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guī)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 | 從實際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 | |
3)由于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guī)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 | 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后,工程自動進人缺陷責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