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
監(jiān)理工程師應熟悉各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基本程序,特別是應把握在質量事故處理過程中如何履行自己的職責。
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后,監(jiān)理工程師可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如教材127頁圖6-2所示
(1)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后,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并要求停止進行質量缺陷部位和與其有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應要求施工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同時,要求質量事故發(fā)生單位迅速按類別和等級向相應的主管部門上報,并于24h內寫出書面報告。
(2)監(jiān)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后,應積極協助,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若監(jiān)理方無責任,監(jiān)理工程師可應邀參加調查組,參與事故調查;若監(jiān)理方有責任,則應予以回避,但應配合調查組工作。質量事故調查組的職責是:
1)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過程、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 考試大論壇
2)查明事故的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3)組織技術鑒定。
4)明確事故主要責任單位和次要責任單位,承擔經濟損失的劃分原則。
5)提出技術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應采取的措施。
6)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7)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3)當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技術處理意見后,可組織相關單位研究,并責成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并予以審核簽認。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一般應委托原設計單位提出,由其他單位提供的技術處理方案,應經原設計單位同意簽認。技術處理方案的制訂,應征求建設單位意見。
(4)技術處理方案核簽后,監(jiān)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設計,必要時應編制監(jiān)理實施細則,對工程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施工質量進行監(jiān)理,技術處理過程中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并會同設計、建設等有關單位共同檢查認可。
(5)對施工單位完工自檢后報驗結果,組織有關各方進行檢查驗收,必要時應進行處理結果鑒定。要求事故單位整理編寫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并審核簽認,組織將有關技術資料歸檔。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主要內容:
1)工程質量事故情況、調查情況、原因分析(選自質量事故調查報告)。
2)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
3)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
4)實施技術處理施工中有關問題和資料。
5)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和驗收。
6)質量事故處理結論。
(6)簽發(fā)《工程復工令》,恢復正常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