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信息修改更正須知:
1.全國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修改說明:
根據(jù)部人考中心函〔2010〕45號文件精神,凡因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fā)生變更,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由相關考試注冊管理機構(gòu)負責處理,人事考試部門不予修改,應考人員應提交應考人員原身份證件及新身份證件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信息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信息的,從2010年10月起,人事考試部門不予修改。
2.其他證書信息修改說明:
(1)考生若發(fā)現(xiàn)證書信息有誤,可以憑證書信息更正申請表(見本文附件下載)、證書原件、證書復印件(復印帶證書編號及證書管理號的2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向市級證書管理部門(市人事考試中心、職稱處等)申請證書信息更正。
(2)該表由考生簽字、市級證書管理部門審核后一式兩份,原件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證書原件、證書復印件(復印帶證書編號及證書管理號的2頁)上報省考試中心登記,復印件由市證書管理部門部門留存。
(3)省考試中心將對考生證書錯誤信息予以更正。
(4)江蘇省二級建造師證書信息錯誤將直接影響注冊,省考試中心將把更正后正確信息上報給江蘇省行政審批中心以更正考生注冊信息,考生可在次月注冊。其他各類證書如出現(xiàn)證書信息錯誤導致無法注冊的情況,考生可憑更正后的證書及證書信息更正表到相應的注冊部門注冊。
證書遺失補辦須知 :
1、考生如遺失考試證書,須在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啟示,報紙上須刊登:考生姓名、 考試名稱、考試時間、證書編號、級別專業(yè)。
2、考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證書補辦申請表(見本文附件下載)、刊登遺失啟示的報紙原件(整版報紙)向當?shù)刈C書管理部門(市人事考試中心、職稱處等)申請補辦證書。
3、證書補辦申請表由考生簽字、市證書管理部門信息確認蓋章后一式兩份,原件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報紙原件交省考試中心登記補辦證書,復印件由市證書管理部門留存。
4、全國計算機證書補辦按以上證書補辦程序進行。全國職稱外語、江蘇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省信息化素質(zhì)考核)不予補辦證書,考生可至考試中心(宿遷市人才市場1樓大廳)登記填寫申請,由考試中心代為辦理成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