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分)
(1)背景
某業(yè)主與承包商簽訂了某建筑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承包范圍包括土建工程和水、電、通風、設備的安裝工程,合同總價為2000萬元。工期為1年。承包合同規(guī)定:
1)業(yè)主向承包商支付當年合同價25%的工程預付款;
2)工程預付款應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配件價值相當于工程預付款時起扣,每月擬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陸續(xù)收回。主要材料及構件費比重按60%考慮;
3)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承包合同總價的3%,經(jīng)雙方協(xié)商,業(yè)主從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滿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費用后的剩余部分退還給承包商;
4)除設計變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總價不作調整;
5)由業(yè)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設備應在發(fā)生當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費用。
經(jīng)業(yè)主的工程師代表簽認的承包商各月計劃和實際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業(yè)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設備價值見表3-3。
(2)問題
1)工程預付款的計算有哪些規(guī)定?
2)預付款計算有哪些方法?
3)本例的工程預付款是多少?
4)工程預付款從幾月開始起扣?
5)1~6月及其他各月工程師代表簽證的工程款是多少?應簽發(fā)付款憑證金額是多少?
4、工程索賠(20分)
(1)背景
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與某廠(甲方)簽訂了修建建筑面積為3000m2工業(yè)廠房(帶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獲得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該工程的基坑開挖土方量為4500m3,假設直接費單價為4.2元/m3,,綜合費率為直接費的20%。該基坑施方案規(guī)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賃一臺斗容量為1m3的反鏟挖掘機施工(租賃費450元/臺班)。甲、乙雙方合同約定5月11日開工,5月20日完工。在實際施工中發(fā)生了如下幾項事件:
1)因租賃的挖掘機大修,晚開工2d,造成人員窩工10個工日;
2)施工過程中,因遇軟土層,接到監(jiān)理工程師5月15日停工的指令,進行地質復查,配合用工15個工日;
3)5月19日接到監(jiān)理工程師于5月20日復工令,同時提出基坑開挖深度加深2m的設計變更通知單,由此增加土方開挖量900m3;
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大雨迫使基坑開挖暫停,造成人員窩工10個工日;
5)5月23日用30個工日修復沖壞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復挖掘工作,最終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畢。
(2)問題
1)上述哪些事件建筑公司可以向廠方要求索賠,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賠,并說明原因。
2)每項事件工期索賠各是多少天?總計索賠工期是多少天?
3)假設人工費單價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費為增加人工費的30%,則合理的費用索賠總額是多少?
4)建筑公司應向廠方提供的索賠文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