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復查說明
1、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疑問,可以憑成績核查申請表(可在本網站下載)及準考證向當?shù)厝耸驴荚嚥块T申請復查成績。
2、復查試卷的內容包括:應考人員的相關信息是否準確;登分,核分是否正確;有無漏改、錯改;是否有違紀記錄或者其它異常情況等。對主觀題評卷的寬嚴幅度不在復查范圍之內,不作為變更成績的依據(jù)。
3、復查時間: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30天內(公務員考試應在3天內)向所在考區(qū)申請復查試卷(省直考點考生可直接向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提出申請),對具體復查截至時間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或以其它形式在公布考試成績時予以公布。
4、市人事考試部門應于規(guī)定截止時間后3天內將申請復查名單匯總上報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對同一考試科目的成績復查,其復查工作原則上只受理一次。
5、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復查,如實準確記錄復查試卷的情況并將復查結果反饋給考生所在考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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