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廳發(fā)〔2011〕12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jù)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分析,經(jīng)與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有關部門協(xié)商,現(xiàn)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及專業(yè)類別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建設工程經(jīng)濟 |
100分 |
60分 |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130分 |
78分 |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
建筑工程 |
160分 |
96分 |
公路工程 | |||
鐵路工程 | |||
民航機場工程 |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訊與廣電工程 | |||
機電工程 | |||
礦業(yè)工程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各科目、各專業(yè)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shù)據(jù),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2012年1月16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shù)據(jù)作為發(fā)放資格證書的依據(jù)。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fā)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附件: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情況統(tǒng)計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點擊進入:2011年一級建造師成績查詢專題
附件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情況統(tǒng)計表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報名 人數(shù) |
實考 人數(shù) |
合格人數(shù) (四科+二科) |
合格率(%) |
1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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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路工程 |
||||
3 |
鐵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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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航機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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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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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利水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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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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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通訊與廣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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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機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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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礦業(y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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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合計 |
注:表中“合格人數(shù)”欄目應填寫本年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數(shù)。
填表人: 負 責 人: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成績管理: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應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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