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廣東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粵建注發(fā)〔2014〕14號),現(xiàn)將我市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9月20日上午 9:00 — 11:00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
下午 14:00 — 17:00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
相關知識客觀題
9月21日上午 9:00 — 12:0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
下午 14:00 — 18:00專業(yè)工程管理與
實務(10個專業(yè))
主、客觀題混合
二、考試地點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2〕111號)、《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4〕16號)執(zhí)行;報考對象為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施工管理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報專業(yè)”3個類別。
?。ㄒ唬﹫罂既靠颇浚ㄋ目疲┛荚嚄l件(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符合上述考全科報考條件,并于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
?。ㄈ﹫罂枷鄳獙I(yè)考試條件(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yè)”)
已取得某一個專業(yè)一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根據(jù)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yè)報名參加考試??荚嚭细窈蠛税l(fā)相應專業(yè)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專業(yè)類別的依據(jù)。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2〕111號)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臺地區(qū)的專業(yè)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規(guī)定,凡符合一級建造師考試相應規(guī)定的香港、澳門居民,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考流程
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報名網站為廣東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網,網址:www.gdzczx.com(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陸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testcenter.gov.cn)。網上報名及繳費時間:2014年6月18日9:00-7月10日17:00.
網上報名系統(tǒng)有兩個報名通道:1.報考“一級建造師”(即未獲得過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者)通道;2.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即已獲得過某一專業(yè)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要增獲一個專業(yè)合格證明者)通道。考生在報名時務必分清報名通道,謹慎操作。如走錯報名通道,成績將不能獲得認可。7月20日后,不得申請更改報考級別和專業(yè)。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04〕307號規(guī)定,綜合知識考試(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專業(yè)知識考試(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按每人每科130元收取。
報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報信息。考生登陸報名網站,選擇合適報名通道后填寫報考信息(聯(lián)系電話必須為本人,以便及時接收成績及資料提交提示信息)。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報名點(非在穗的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選擇所在市報名點進行報名)?;葜菔惺袑賳挝蝗藛T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惠州市報名點。
2. 上傳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tǒng)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報名上傳照片與考試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須一致,否則不予制作發(fā)放證書。
3. 報名表打印。考生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即可下載打印《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或《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或交費后,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報名表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荚嚦煽児己蟠稳掌疬B續(xù)5個工作日,全科成績合格考生需提交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逾期提交視為放棄資格申請。請確保網上信息的真實性,以確保成績公布后能及時收到短信或電話通知。
4.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忌U費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繳費狀態(tài),狀態(tài)顯示“已交費”即為報考成功,考前無需進行現(xiàn)場確認。網上查詢繳費狀態(tài)時間:2014年6月18日9:00-7月11日17:00.
5.網上交費以銀聯(lián)卡扣款號(20位網上支付訂單號)作為繳費憑據(jù),我中心不提供非稅收入票據(jù)。特殊情況要求開具發(fā)票的,請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個人繳費信息(繳費狀態(tài)、交費日期、交費金額、訂單號、交易流水號)到我中心辦理,逾期責任自負。因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而導致開具票據(jù)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6. 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成績公布后,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將報名表交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考后資格審核(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五、考試
?。ㄒ唬┚W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9月15日9:00-9月19日17:00登陸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ǘ┛忌鷳紩r,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考試規(guī)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成績計劃在12月2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28357)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七、考后資格審核及程序
本次考試全省均實行考后資格審核??忌诰W上報名時自行對照檢查報考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成績全科合格后次日起連續(xù)5個工作日,按照網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現(xiàn)場提交報考資料。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廣大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參照上一年的合格標準提前受理報名資料并審核,請全科成績合格人員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對逾期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申請,將無法獲得資格證書。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人員也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信息公布在www.gdzczx.com網站)負責;惠州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有關提交資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http://link.233.com/10587/)上。
八、證書領取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link.233.com/10587/)通知。
九、有關事項
1.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主、客觀題混合)設置10個專業(yè)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yè)工程、機電工程,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2.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且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獲得資格證書。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資格審核時須提供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
3.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附件:
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2. 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略)
3. 工程類及工程經濟類專業(yè)對照表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6月17日
附件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1.《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或《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經單位審核蓋章)兩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免冠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所在單位已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在廣東省內注冊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單位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5.除提供上述1-4項材料外,符合“免二科”的考生還須提交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增報專業(yè)”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已取得某一個專業(yè)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6. 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的外籍及港澳臺居民,在考后提交資料時,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1 (略)
附件2-2(略)
附件3 (略)
附件4
工程類及工程經濟類專業(yè)對照表
?。ㄕ浴蛾P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核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4〕16號))
分類 |
98年-現(xiàn)在專業(yè)名稱 |
93-98年專業(yè)名稱 |
93年前專業(yè)名稱 |
本 ?!I(yè) (工程、工程經濟) |
土木工程 |
礦井建設 |
礦井建設 |
建筑工程 |
土建結構工程,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巖土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 | ||
城鎮(zhèn)建設 |
城鎮(zhèn)建設 | ||
交通土建工程 |
鐵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橋梁工程 | ||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 ||
飯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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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建筑工程 |
| ||
土木工程 |
| ||
建筑學 |
建筑學 |
建筑學,風景園林,室內設計 | |
電子信息 科學與技術 |
無線電物理學 |
無線電物理學,物理電子學,無線電波傳播與天線 |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tǒng) |
電子學與信息系統(tǒng),生物醫(yī)學與信息系統(tǒng) | ||
信息與電子科學 |
| ||
電子科學 與技術 |
電子材料與元器件 |
電子材料與元器件,磁性物理與器件 | |
微電子技術 |
半導體物理與器件 | ||
物理電子技術 |
物理電子技術,電光源 | ||
光電子技術 |
光電子技術,紅外技術,光電成像技術 | ||
物理電子和光電子技術 |
| ||
計算機 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及應用 |
計算機及應用 | |
計算機軟件 |
計算機軟件 |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計算機科學教育 | ||
軟件工程 |
| ||
計算機器件及設備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 |
采礦工程,露天開采,礦山工程物理 | |
礦物加工 工程 |
選礦工程 |
選礦工程 | |
礦物加工工程 |
| ||
本 ?!I(yè) (工程、工程經濟) |
勘察技術 與工程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應用地球化學 |
地球化學與勘察 | ||
應用地球物理 |
勘查地球物理,礦場地球物理 | ||
勘察工程 |
探礦工程 | ||
測繪工程 |
大地測量 |
大地測量 | |
測量工程 |
測量學,工程測量,礦山測量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地圖學 |
地圖制圖 |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機場工程 | |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 |
總圖設計與運輸 | ||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
| ||
港口航道 與海岸工程 |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 ||
船舶與 海洋工程 |
船舶工程 |
船舶工程,造船工藝及設備 | |
海岸與海洋工程 |
海洋工程 | ||
水利水電 工程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 |
水利水電工程 |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水工結構工程 | ||
水文與 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陸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資源規(guī)劃及利用 | |
熱能與 動力工程
|
熱力發(fā)動機 |
熱能動力機械與裝置,內燃機,熱力渦輪機,軍用車輛發(fā)動機,水下動力機械工程 | |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 |
| ||
熱能工程 |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電廠熱能動力工程,鍋爐 | ||
制冷與低溫技術 |
制冷設備與低溫技術 | ||
能源工程 |
| ||
工程熱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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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 ||
冷凍冷藏工程 |
制冷與冷藏技術 | ||
冶金工程 |
鋼鐵冶金 |
鋼鐵冶金 | |
有色金屬冶金 |
有色金屬冶金 | ||
冶金物理化學 |
冶金物理化學 | ||
冶金 |
| ||
環(huán)境工程 |
環(huán)境工程 |
環(huán)境工程 | |
環(huán)境監(jiān)測 |
環(huán)境監(jiān)測 | ||
環(huán)境規(guī)劃與管理 |
環(huán)境規(guī)劃與管理 | ||
本 ?!I(yè) (工程、工程經濟) |
環(huán)境工程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農業(yè)環(huán)境保護 |
農業(yè)環(huán)境保護 | ||
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礦山通風與安全 |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
金屬材料 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
金屬壓力加工 |
金屬壓力加工 | ||
粉末冶金 |
粉末冶金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腐蝕與防護 |
腐蝕與防護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 |
無機非金屬材料,建筑材料與制品 | |
硅酸鹽工程 |
硅酸鹽工程 | ||
復合材料 |
復合材料 | ||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金屬材料與熱處理 |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熱加工工藝及設備 | ||
鑄造 |
鑄造 | ||
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 |
鍛壓工藝及設備 |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焊接工藝及設備 | ||
石油工程 |
石油工程 |
鉆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 |
油氣儲運工程 |
石油天然氣儲運工程 |
石油儲運 | |
化學工程 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石油加工,工業(yè)化學,核化工 | |
化工工藝 |
無機化工,有機化工,煤化工 | ||
高分子化工 |
高分子化工 | ||
精細化工 |
精細化工,感光材料 |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工業(yè)分析 |
工業(yè)分析 | ||
電化學工程 |
電化學生產工藝 | ||
工業(yè)催化 |
工業(yè)催化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 ||
生物化學工程 |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工 | |
微生物制藥 |
微生物制藥 | ||
生物化學工程 |
| ||
發(fā)酵工程 |
發(fā)酵工程 | ||
本 ?!I(yè) (工程、工程經濟) |
制藥工程 |
化學制藥 |
化學制藥 |
生物制藥 |
生物制藥 | ||
中藥制藥 |
中藥制藥 | ||
制藥工程 |
|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
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
城市燃氣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 ||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
|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無線通信,計算機通信 | |
計算機通信 |
|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工程 |
無線電技術,廣播電視工程,電子視監(jiān),電子工程,水聲電子工程,船舶通信導航,大氣探測技術,微電子電路與系統(tǒng),水下引導電子技術 | |
應用電子技術 |
應用電子技術,電子技術 | ||
信息工程 |
信息工程,圖像傳輸與處理,信息處理顯示與識別 |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
廣播電視工程 |
| ||
電子信息工程 |
| ||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tǒng) |
| ||
電子與信息技術 |
|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
刑事照相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 |
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制造工程,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精密機械工程 | |
機械設計及制造 |
機械設計及制造,礦業(yè)機械,冶金機械,起重運輸與工程機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機械,紡織機械,儀器機械,印刷機械,農業(yè)機械 | ||
機車車輛工程 |
鐵道車輛 | ||
汽車與拖拉機 |
汽車與拖拉機 |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傳動及控制,流體控制與操縱系統(tǒng) |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真空技術及設備 | ||
機械電子工程 |
電子精密機械,電子設備結構,機械自動化及機器人,機械制造電子控制與檢測,機械電子工程 |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設備工程與管理 | ||
林業(yè)與木工機械 |
林業(yè)機械 | ||
測控技術 與儀器 |
精密儀器 |
精密儀器,時間計控技術及儀器,分析儀器,科學儀器工程 | |
光學技術與光電儀器 |
應用光學,光學材料,光學工藝與測試,光學儀器 | ||
檢測技術及儀器儀表 |
檢測技術及儀器,電磁測量及儀表,工業(yè)自動化儀表,儀表及測試系統(tǒng),無損檢測 | ||
本 ?!I(yè) (工程、工程經濟) |
測控技術 與儀器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幾何量計量測試 | ||
熱工計量測試 |
熱工計量測試 | ||
力學計量測試 |
力學計量測試 |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無線電計量測試 | ||
檢測技術與精密儀器 |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化工設備與機械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繼電保護與自動遠動技術 | |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高電壓技術及設備,電氣絕緣與電纜,電氣絕緣材料 | ||
電氣技術 |
電氣技術,船舶電氣管理,鐵道電氣化 | ||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
電機,電器,微特電機及控制電器 | ||
光源與照明 |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
工程管理 |
管理工程 |
工業(yè)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郵電管理工程,物資管理工程,基本建設管理工程 | |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
| ||
國際工程管理 |
| ||
房地產經營管理 |
| ||
工業(yè)工程 |
工業(yè)工程 |
| |
相 近 專 業(yè) |
航海技術 |
海洋船舶駕駛 |
海洋船舶駕駛 |
輪機工程 |
輪機管理 |
輪機管理 | |
交通運輸 |
交通運輸 |
鐵道運輸,交通運輸管理工程 |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汽車運用工程 | ||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
| ||
自動化 |
流體傳動及控制 |
流體機械,壓縮機,水力機械 | |
工業(yè)自動化 |
工業(yè)自動化,工業(yè)電氣自動化,生產過程自動化,電力牽引與傳動控制 | ||
自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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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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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按教育部現(xiàn)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新舊專業(yè)對照表》編制,共涉及“土建類、測繪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地礦類、材料類、電氣信息類、機械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生物工程類、化工與制藥類、工程力學類”等18類45個專業(yè),其中本專業(yè)36個,相近專業(yè)9個。
2. 為便于考核認定條件中有關專業(yè)學歷的確認,對“本專業(yè)”和“相近專業(yè)”進行了劃分,供申報和審核考核認定條件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