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背景資料:
某河道治理工程,以水下疏浚為主,兩岸堤防工程級別為1級。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河道疏浚、險工處理、護岸加固等。施工招標文件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 年版)編制,部分條款內容如下:
(1) 疏浚工程結算按照招標圖紙所示斷面尺寸計算工程量,計量單位為"m3";
(2) 疏浚工程約定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期滿后,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還工程質量保證金;
(3) 施工期自然回淤量、超挖超填量均不計量;
(4) 施工輔助設施中疏浚前掃床不計量,退水口及排水渠需另行計量支付。
投標人認為上述條款不公正,要求招標人修改,招標人修改了招標文件。
某專業(yè)承包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準備投標文件,對照資格審查自審表列出了需準備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書。經過評標,該施工單位中標。
施工過程中,由于當地石料禁采,設計單位將拋石護岸變更為生態(tài)護岸。承包人根據發(fā)包人推薦,將生態(tài)護岸分包給專業(yè)生產廠商施工。為滿足發(fā)包人要求的汛前護砌高程,該分包人在砌塊未達到齡期即運至現場施工,導致汛后部分護岸損壞,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賠,承包人認為發(fā)包人應直接向分包人提出索賠。
【問題】
1、說明本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的專業(yè)類別及相應等級,為滿足投標人最低資格審查要求,除背景資料所列證書外,投標單位還應準備的單位或人員證書有哪些?
2、指出原招標文件條款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3、針對招標文件條款不公正或內容不完善的問題,依據《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投標人應如何解決或通過什么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4、施工單位在分包管理方面應履行哪些主要職責?對于發(fā)包人提出的索賠,承包人的意見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答案】
1. (1)施工單位資質的專業(yè)類別及相應等級為:河湖整治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
(2) 施工單位應準備的資質(資格)證書包括:企業(yè)資質證書(或河湖整治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水利水電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三類人員(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 A、 B、 C 三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 原招標文件條款內容的不妥之處及理由如下:
不妥指出:疏浚工程結算按照招標圖紙所示斷面尺寸計算工程量。
理由:應按照施工圖紙。
不妥之處:疏浚工程工程質量保修期1年。
理由:河湖疏浚工程無工程質量保修期。
不妥之處:施工輔助設施中疏浚前掃床不計量。
理由:疏浚前掃床應另行計量支付。
3. 投標人維護自身權益的途徑包括:
(1)向招標人發(fā)出招標文件修改或澄清函;
(2)向招標人提出招標文件異議;
( 3)向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
(4) 提起訴訟。
4. 施工單位在分色管理方面應履行的主要職責是:
(1)工程分包應經過發(fā)包人書面認可或應在施工承包中約定;
(2)簽訂工程分包,并發(fā)送發(fā)包人備案;
(3) 對其分包項目的實施以及分包人的行為向發(fā)包人負全部責任;
(4) 設立項目管理機構,組織管理所承包或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
對于發(fā)包人人提出的索賠,承包人的意見不合理。發(fā)包人推薦分包人,若承包人接受,則對其分包項目的實施以及分包人的行為向發(fā)包人負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