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已經接近尾聲,小伙伴們還記得今年年初開始實施的專項附加扣除嗎?即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yǎng)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注:經濟師在個稅專項扣除的繼續(xù)教育里,可以按3600元/年(年度匯算清繳)進行申報扣稅,是不是很有誘惑力。
每一個自然年度結束后,個人需要確認下一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
那具體如何申報?看這里>>
步驟一:下載最新版?zhèn)€人所得稅APP版本,登錄個人賬戶及密碼進入。
步驟二:如果2019年已經填寫專項附加扣除,2020年在2019年基礎上繼續(xù)申報。在此基礎上,填寫申報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等事項。
步驟三:按照所需板塊,來進行填寫。
2020年這些信息可以變更了>>>
1、子女教育父母的扣除比例: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2、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方式: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3、贍養(yǎng)老人分攤比例:
可以由贍養(yǎng)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yǎng)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xié)議,指定分攤優(yōu)先于約定分攤。
注:填寫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