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該題考點一是對印花稅稅率的掌握,二是對計稅依據(jù)的掌握。具體來看,該建安公司簽訂8000萬元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雙方都應按萬分之三的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工程分包合同又帶來了新的納稅義務,簽訂分包合同的雙方仍都應按萬分之三的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則該建安公司應納印花稅稅額=8000×0.3‰+3000×0.3‰=3.3(萬元)。
2.【答案】B
【解析】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加工或承攬收入,即合同中規(guī)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費收入和提供的輔助材料金額之和。(30萬+25萬)×0.5‰=275(元)。
3.【答案】A
【解析】與農(nóng)民簽訂的農(nóng)副產(chǎn)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4.【答案】C
【解析】800×1‰=0.8(元)<1元,租賃合同稅額小于1元的,按1元貼花。
5.【答案】C
【解析】對同一類應稅憑證貼花次數(shù)頻繁的納稅人,如銀行、保險公司,可申請采用匯總繳納的辦法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