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某運輸企業(yè)2008年度取得營業(yè)收入總額2000萬元,營業(yè)成本800萬元、管理費用300萬元(其中業(yè)務招待費20萬元)、營業(yè)稅12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8.4萬元、教育費附加3.6萬元,“營業(yè)外支出”賬戶中贊助支出10萬元、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qū)捐贈50萬元。該企業(yè)2008年度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f元。
A.177
B.182
C.176.5
D.179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業(yè)務招待費扣除限額=2000×5‰=10(萬元)<20×60%=12(萬元),只能扣除10萬元。
企業(yè)2008年度利潤總額=2000-800-300-120-8.4-3.6-10-50=708(萬元)
捐贈限額=708×12%=84.96(萬元),實際發(fā)生50萬元,可以全額扣除。
贊助支出不得扣除。
企業(yè)2008年度應納稅所得額=708+(20-10)+10=728(萬元)
企業(yè)2008年度應納所得稅=728×25%=1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