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修訂印發(fā)繼續(xù)使用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發(fā)的考試大綱。
四、考試考務的日程安排
1、2006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為我市考試報名時間,同時組織完成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
2、2006年11月25日前,各縣(市、區(qū)、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市人事考試中心報送考試報名基本情況。
3、2007年5月10日至20日,為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
4、2007年5月19日、20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 試 日 期 |
初 級 資 格 |
中 級 資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5、考試報名地點:市直在九江市人事考試中心(九江市人才市場七樓,馬獅商廈對面),縣(市、區(qū)、山)由各縣(市、區(qū)、山)自定。
五、其他事項
1、報名辦法:市直參加考試的考生先到市考試中心領購報名資料并按要求填涂好表、卡,由所在的工作單位蓋章后攜帶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學歷證明和一張近期彩照(一寸免冠)到市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xù)。縣(市、區(qū)、山)報名考生由縣(市、區(qū)、山)統(tǒng)一組織實施。
2、 各縣(市、區(qū)、山)考生填寫報名點代碼時,均填寫本(市、區(qū)、山)代碼。
3、 報名考試收費:根據贛發(fā)改收費字【2006】588號和贛財會考字【2006】4號文規(guī)定,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考試考務費收費按50元/科的標準收取。
4、 跨省報名的考生仍按原有規(guī)定辦理報名手續(xù)。
5、 各縣(市、區(qū)、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人事部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的資格審查工作。在報名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等,不得以證書復印件代替原件進行審查。
6、 各縣(市、區(qū)、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及時做好2007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工作,不得延遲。
7、 各縣(市、區(qū)、山)在接到通知后,宣傳工作要及時到位,不留死角,使符合條件的人員都能及時得到報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