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3、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2007年10月18日至11月8日。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程序: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由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到當地財政局會計考試辦公室規(guī)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現未從事工作的人員到戶口所在地財政局報名,報名時需填寫(填涂)考試報名表(二份)、報名信息卡,持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不得使用復印件。在報名資格審查中,各縣(市)區(qū)及市直報名點一定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條件審查相關證件,不得放寬條件。
工業(yè)區(qū)報名點設在唐山市曹妃甸工業(yè)區(qū)財政局115房間,電話:8820006。
3、填報要求:報考人員一定要本人親自填寫(填涂)報名表、信息卡,若因涂卡造成的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信息有誤,后果自負。
每位報考人員需交三張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保證照片表面光潔、平整、人像清晰,嚴格按照信息卡背面的照片粘貼說明分別粘貼在兩張報名表及一張信息卡上。
四、考試用書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按照考試大綱要求,組織編寫了考試輔導用書,下發(fā)了《關于征訂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通知》,將考試大綱和考試輔導用書一并征訂。本著為考生服務的宗旨,考生自愿定購考試輔導用書,各報名管理部門不得強行要求考生購買考試用書。
五、收費
根據河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fā)的冀會考辦[2007]8號文件,每人報名費10元,每科考務費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