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述題
39.【答案要點】(1)善意取得的含義。善意取得,是指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動產的所
有權移轉給他人或設定他物權,受讓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該物的所有權或他物權的制度。
(2)善意取得的構成條件。善意取得應具備下列條件:
?、贅说奈餅橐婪闪魍ǖ膭赢a或者不動產。首先,必須是依法可流通的。其次,法律規(guī)定不適用善意取得的動產,依其規(guī)定。如《物權法》規(guī)定,遺失物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
②讓與人對所讓與的標的物無處分權。
?、蹣说奈镯氁院侠淼膬r格轉讓。
?、苁茏屓耸茏屧摬粍赢a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蒉D讓行為必須完成了物權變動的法定公示要求?!段餀喾ā芬?guī)定,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浀囊呀浀怯?,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3)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偈茏屓巳〉脴说奈锏乃袡?。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法律效果就是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谑茏寴说奈镌袡嗬麥?。
?、蹮o處分權人對原所有權人負賠償責任。
四、案例分析題
40.【答案要點】(1)不合理。理由:因為該牛是某甲主動拋棄的,而非丟失的。如果是丟失或走失的,那么,某甲和某乙之間形成無因管理之債。本案中,該牛是由某甲拋棄的,某甲因此喪失了對該牛的所有權,某甲與某乙之間沒有形成債的關系,某甲自然也不能以債權人的身份要求某乙返還該牛。
(2)合法。理由:因為,某甲拋棄該牛的行為使其對該牛的所有權消滅;拾得該牛的行為是先占而取得,因此某乙對該牛擁有所有權,某乙有權拒絕返還該牛。
41.【答案要點】(1)存在兩個合同法律關系。它們分別是:甲與乙之間的貨物買賣合同關系和甲與丙之間的貨物運輸合同關系。
(2)乙應向甲主張權利。理由:乙與甲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依照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本案中,甲由于丙的原因不能向乙如約履行義務,依法應向乙承擔違約責任;而乙與丙之間沒有直接的法律關系,基于合同的相對性,乙不能向丙提出賠償請求。
相關推薦:2015年成人高考《民法》章節(jié)考點及試題匯總 民法模擬試題及答案匯總
網(wǎng)校:2015年成人高考VIP輔導班全新上線 課程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