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交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勘察設計類工程師、
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資格證書審核材料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及個人:
丹東市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勘查設計類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通過人員證書定于近期審核發(fā)放,具體事宜通如下:
一、提交審核材料時間
2017年6月19日-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辦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1份。此表信息須用A4紙打?。?/p>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學歷(位)證書和報考時所需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以及報考時所需工作年限證明,對于無法現(xiàn)場甄別的學歷(位)證書,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籍檔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證件照2張。一張貼到《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上,另外一張貼到合格證書上。
(四)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免試條件指定的材料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審核地點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月亮島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東市人事局)六樓608室。
聯(lián)系電話:3192172
聯(lián)系人:初紅毅
四、領證時間
因提供材料后需到省人事考試局加蓋公章,具體領證時間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九條,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依照本規(guī)定第七條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附件1:2016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2:2016年度勘察設計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3: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4:《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丹東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服務中心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