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發(fā)布的《關于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恢復注冊有關工作的通知》,安全工程師注冊和繼續(xù)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復!那么關于安全工程師注冊知識你了解多少?
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①初始注冊申請表(將網(wǎng)上填報并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chǎn)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或者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③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請申請人先在注冊管理系統(tǒng)(http://link.233.com/17436)上填報注冊申請,網(wǎng)上申請?zhí)峤缓?,由本人或聘用單位按上述要求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級、部門注冊機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認可的中央企業(yè)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
注冊機構聯(lián)系方式(http://link.233.com/17436/Contact.aspx)
申請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具備資格的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
2.聘用單位同意后,申請人將聘用單位意見書和本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的材料一并報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
3.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nèi)完成初審工作,并提出初審意見報國家注冊管理機構;
4.國家注冊管理機構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20日內(nèi)完成審查工作。經(jīng)審查合格的,頒發(fā)注冊證;不合格的,不予頒發(fā)注冊證,并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1.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過刑事處罰,且自刑事處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5年的;
3.在申請注冊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的有效期限為3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國家注冊管理機構定期將核準初始注冊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名單向社會公布。